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亞錦賽誘捕黃牛法院裁定不罰 北市警將提抗告

台北市警局。(資料照)

台北市警局。(資料照)

2023/12/14 15:58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本次亞洲棒球錦標賽在台北市大巨蛋舉辦,台北市警局強力查緝黃牛,但近日台中地院簡易庭認為警方是基於「辦案」意圖,未有購票觀賽意圖,裁定雙方交易行為屬於「未遂」而不罰。對此,台北市警局今天表示,尊重台中地院此個案認定,但是為保障合法購票者權益,會補充相關事證,依法提起抗告。

北市警指出,松山分局在11月27日透過網路,發現台中市一名廖姓女子在臉書上加價轉售亞錦賽門票2張,價格從1200元哄抬至2500元。員警於是喬裝買家私訊購買,由廖女收取警方匯款後再提供取票序號予警方自行至超商ibon機台取票。

台中地院簡易庭審理此案,認為警方是基於「辦案」意圖才購票,並沒有實質購票觀賽意圖,裁定雙方交易行為屬於「未遂」,但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有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萬8千元以下罰鍰」,此法並沒處罰未遂,因此判廖女不罰。

但是根據相同執法作為,北市警在11月24日網路巡邏,發現嘉義市林姓男子、台中市楊姓女子在臉書兜售亞錦賽門票,林男將4張原價2400元的門票哄抬至8000元、楊女將1張600元的門票提高到1250元價格轉售,經員警喬裝面交取締移送,嘉義地院簡易庭及台中地院簡易庭認定2人圖利轉售「黃牛票」,依社維法裁處林男6000元罰鍰、裁處楊女6000元罰鍰。

北市警強調,警方尊重台中地院簡易庭對廖女不罰的個案認定,但是將會補充相關事證後提起抗告。

此外,北市警也呼籲,現行法令不夠完備、各地方法院見解各異,讓警方無所適從、影響士氣,籲請立法院及教育部儘速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以有效遏止黃牛票歪風。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