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櫃車輪胎噴飛釀1死3傷 790萬和解改免囚
2021年2月時,一輛行駛於國道的貨櫃車輪胎噴飛,砸中郭男一家4口乘座的休旅車造成1死3傷,圖為案發時的畫面。(資料照,翻攝畫面)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2年前國道貨櫃曳引車輪胎脫落,噴飛對向車道,撞擊自小客貨車,釀成駕駛郭姓家人1死3傷,曳引車黃姓駕駛和岩姓所有人,被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分別判刑8月和10月,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酌2人賠償790萬元和解,刑度維持不變,均予以緩刑2年。
據了解,2021年2月27日上午8點多,黃姓男子駕駛貨櫃曳引車,行經國道1號北向365公里中線車道處,後方2顆車輪煞車鼓的螺絲斷裂,輪胎因此脫落,其中1顆往對向車道噴飛,砸中由郭駕駛的自小客貨車,導致副駕駛座郭妻死亡,郭和後座女兒等共3人,分別受輕重傷。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5大隊員警深入調查,認為肇事車輛所有權人岩男和黃姓駕駛均有疏失,全案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岩男被地院判處徒刑10月,黃則處徒刑8月,2人均不服上訴。
高雄高分院審理期間,2人均認罪,黃並符合自首,共賠償790萬元和解,因此維持原審刑度,均宣告緩刑2年,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