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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女兒跟26歲男友1個月嘿咻7次 阿爸開口要300萬和解金

26歲方姓男子1個月內和14歲小女友嘿咻7次,被女方父親開口索討300萬和解金。(示意圖)

26歲方姓男子1個月內和14歲小女友嘿咻7次,被女方父親開口索討300萬和解金。(示意圖)

2023/11/17 12:01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26歲方姓男子透過網路結識還在國中念書的14歲女友阿珍(化名),兩人相約出遊時發生過7次性行為,事後阿珍父親得知此事氣炸,報警提告並開口索討300萬元和解費,但方男月薪才35K無力負擔,第一次調解破裂後,阿珍母親同意以30萬元和解成功,但阿珍父親仍堅持自己的部分至少要拿到80萬元才肯和解,法官認為方男已有悔意,輕判緩刑3年,至於阿珍父親的和解金部分,交由民事法庭另行審酌。

判決指出,方姓男子和阿珍交往後,兩人從去年9月起開始相約出遊,足跡遍佈高雄各大景點,但最終站一定是去摩鐵開房間,兩人1個月內總共嘿咻7次,事後阿珍和方男互傳甜言蜜語的訊息被阿珍父親看到超不爽,直接拉著女兒去驗傷報警。

高雄地院審理時,方男坦承犯行,並釋出善意想跟阿珍父母和解,法院安排他們今年7月18日進行調解時,阿珍父親開口要300萬元,否則不肯原諒方男,但方男月薪僅35K,加上剛出社會工作存款不多,只能拿出15萬元,由於金額和雙方認知過大,談判破裂。

方男見阿珍父親態度強硬,於是把目標轉向阿珍母親,雙方於8月23日調解時,阿珍母親同意以30萬元和解,方男也立即拿出10萬元頭款及分期第一期1萬元給阿珍母親,但阿珍父親不認同,於10月26日三度調解時,把和解金從300萬降為80萬元,但方男還是拿不出這麼多錢來,兩人談判再度硬裂。

法官認為,方男已獲阿珍母親原諒,且年紀尚輕,如果讓他去坐牢,恐無法再支付剩下19萬元分期和解金,因此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徒刑1年2月、緩刑3年,須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至於阿珍父親的賠償金部分,交由民事庭衡酌他的損害程度,再酌定賠償金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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