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夫久別返家查戶口多了個次子 竟還是好兄弟的種!
2023/10/31 15:26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吳姓板模工與婚後長年在外工作,兩人聚少離多感情生變,雙方前年協議離婚,吳男查詢戶口資料時,赫然發現自己多了兒子,經送親子鑑定,更讓他崩潰的是,孩子的親生父親還是他的好兄弟朱男,氣到告上法院,主張侵害其配偶權求償百萬元,橋頭地院判賠4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原告吳男與黃姓妻子於2017年結婚,婚姻原屬和睦,但吳長期在外工作,夫妻聚少離多,前年4月以雙方個性不合協議離婚,吳男於離婚後查詢戶政資料時,發現名下突有次子。
吳隨即對其次男提起婚生否認之訴,經送親子鑑定發現,孩子的親生父親竟是他與妻子共同好兄弟朱男,始知妻子在婚姻關係存續中就與朱往來過密,甚至發生性行為而受孕產子,嚴重傷害其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破壞其婚姻圓滿,已達侵害配偶權,求償一百萬精神慰撫金。
黃女則辯稱,與丈夫長年分居獨自與長子居住在高雄,懷孕期間,丈夫曾到高雄兩三次探視長子,早知其懷孕,並知悉非丈夫之子。且孩子已兩歲多,迄今才起訴請求已罹於時效。
橋頭地院審理認為,被告黃女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發生性行為,並生下孩子,確屬逾越交友份際,達有配偶之人所能忍受之範圍,被告黃女、朱男自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審酌兩造身分、地位、經濟能力、被告侵權行為態樣及手段情節、事發經過及緣由、原告所受痛苦等一切情狀,認原告請求精神慰撫金以40萬元為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