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黑絲誘惑」騙過銀行!提領2.5億贓款 Pro級女車手可能下場曝
警方當街逮捕陳姓女車手。(警方提供)
首次上稿 10/30 22:13
更新時間 10/31 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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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30日宣布破獲一個犯罪集團,其中陳姓女車手手法專業,一個人騙過銀行成功領出2.5億元贓款,最終仍當街被逮。由於她也提供帳戶給詐團當人頭戶使用,警界及法界人士認為,陳女除涉及已修正新增公布的《洗錢防制法》,得面臨刑責及罰金外,擔任車手部分也跑不掉,加上勢必要面對可能破億巨額求償,得不償失。
經查,陳女經濟狀況不佳,需要照顧罹病的家人,平時打零工為生,需錢孔急的她,去年先有償提供帳戶給水房當人頭帳戶洗錢,後來因反應靈敏被詐騙集團看中,進而被吸收擔任車手,去年9月至今年被查獲為止,一共領走2.5億元贓款,最後仍在犯案得手,離開銀行時當街被逮。
至於陳女會面臨怎樣下場?刑事局中打副大隊長賴英門說,提供帳戶陳女涉及今年6月修正後新增公佈洗錢防制法第15-2條,任何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將帳戶、帳號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其中因「收受對價」而「賣簿子」行為,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另按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加重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陳女最重可判處7年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以下罰金,且車手初犯刑法依據刑事法律規定,沒有任何一條法條載明初犯一定會獲得減刑。
至於民事訴訟求償部分,律師李學鏞舉案例表示,曾有被害人遭詐386萬元,緝獲取款車手僅願提出120萬和解,最終法院判決應給付被害人386萬元,另一名16歲少年車手取款135萬元,分得5000元,不僅必須全額賠償被害人損失金額,而且因為是未成年犯,法院認定父母須連帶負賠償責任,判賠135萬元,就本案陳姓女車手而言,可能面臨巨額破億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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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被移送法辦後,檢方聲押獲准。(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