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羅友志爆500萬元「搓圓仔湯」 侯友宜不起訴確定原因曝光
羅友志先前爆料,2014年國民黨市議員初選時,新北市長侯友宜「搓圓仔湯」,高檢署認定新北檢調查已完備,駁回再議,侯獲不起訴確定。(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名嘴羅友志先前驚爆,2014年國民黨市議員初選時,新北市長侯友宜「搓圓仔湯」,以500萬元資金為代價,要求他換選區選議員,侯因此被告發違反選罷法;新北地檢署認定只有羅的單一指述,沒有補強證據,今年9月將侯不起訴,全案經送高檢署再議,高檢署認定新北檢調查已完備,駁回再議,侯獲不起訴確定。
今年4月,羅友志在臉書爆料,指2014年,他參加國民黨新北市議員黨內初選,當時的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約他到副市長室旁的會議室,侯對他說︰「兄弟,這次議員的盤是我在操的,土樹三鶯你就不要選了,去汐止吧,我們這邊會出500萬」。
羅友志說,他詢問侯「誰的500萬?」侯答「反正我們有資金,這樣對大家都有好處」;羅表示,這已涉及「搓圓仔湯」,他當場拒絕;此事曝光後,侯因而被告發涉嫌違反選罷法。
羅友志於偵查期間指出,侯是在2人第2次會面時提及此事,但偵查時則說是第1次會面時就已提及;檢方認定羅的2次證述,內容略有出入,需補強證據,以擔保其證詞真實性;但羅自認前兩次會面沒人在場、也沒錄音或錄影。
檢方調查,羅友志雖說,他與侯見面當天,有在開會時向當時的競選辦公室2名幹部提及此事,2人極力反對;但經傳訊2人,2人都說他們是在羅以無黨籍身分參選時才加入團隊,國民黨初選時並未參與,亦沒有在開會時聽聞此事。
其中1名幹部證稱,是在聚餐時聽聞此事、另1人指羅獨立參選後,有提及國民黨要他去汐止選議員,黨會提供協助與資源,但他是在羅貼文後才知有500萬一事。檢方認為,2人所述與羅友志證述有所不符,本案只有羅的單一證述,並無補強證據可擔保羅所述真實性,又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認定侯的罪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