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格爾告山友誹謗不起訴 曾父:網路能信,狗屎能吃
曾格爾告山友誹謗不成立,父親曾國良表示「網路能信,狗屎能吃」。(資料照,記者田裕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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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登山名人曾格爾被爆勾搭已婚富商陳坤保,被有「時尚公關女王」之稱的元配岳啟儒求償200萬元,士林地院判曾應賠30萬元;岳另向台北地檢署控告曾格爾及曾父曾國良涉偽造文書、妨害名譽、偽證、非法利用個資等4罪;北檢今再次傳喚曾國良,他被問到女兒告2位山友誹謗卻不起訴一事,他指「現在看山是山,將來看山不是山,網路能信,狗屎能吃」。
針對士林地院判決曾格爾應賠償岳啟儒30萬元,曾國良先前稱「30萬賠一賠,不會上訴」一事,曾國良今再次被問及此事,他稱還沒決定要不要上訴,並解釋「紅顏易老,桑田隨時變清波,事情轉變很快,慢慢等待」。
岳啟儒於去年9月對曾格爾提出民事求償200萬元,士林地院審理期間,岳女委任律師吳彥鋒庭後一度勸曾格爾「回頭才是岸」;曾格爾則透過律師表達拒談和解。士林地院則根據陳坤保、岳女友人的證詞,認定曾、陳2人曾相偕泡湯、住宿,已侵害配偶權,本月6日判曾格爾應賠償岳30萬元。
針對侵害配偶權求償一案,曾格爾先前則透過臉書提及「什麼是侵害配偶權?這次事件我覺得自己是受害者的身分,所以才和大家探討配偶權的問題。我想社會上肯定有很多這條法規的受害者,大家要站出來。就我跟岳啟儒和陳先生的案例來說,請大家思考,誰是從頭到尾都知道自己有婚姻關係的人?肯定是陳先生本身從頭到尾都知道自己有太太吧!」
她還表示,「我會知道他有太太嗎?這就不一定了吧!因為對我來說我從頭到尾都不知道陳先生有婚姻關係!卻被陳先生太太岳啟儒提告...台灣在婚姻法律算是領先全球,同婚在各國算非常前衛。如果有婚姻的女性或男性,女女或男男之間有曖昧對話,或是親密行為。對於大眾來說,這樣算違法嗎?歡迎大家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