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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仲彥提報假釋成功出獄 但聲請釋憲卻輸了

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今天假釋出獄。(資料照,記者吳政峰攝)

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今天假釋出獄。(資料照,記者吳政峰攝)

2023/10/12 23:2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在職時涉詐領5萬餘元助理費,被依貪污罪判刑3年10月,2022年3月入監服刑;他另涉酒駕公共危險、偽造文書、妨害名譽等罪,2021年被裁定應執行1年。童仲彥不滿不得抗告三審,聲請釋憲,日前被憲法法庭駁回。不過,童仲彥提報假釋成功,12日出獄。

童仲彥不滿高院定他偽造文書等罪1年刑,質疑刑事訴訟法第405條及第477條第1項規定限制他抗告,有違憲疑義,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憲法法庭指出,童仲彥因犯偽造文書等數罪,先後經法院判決確定,高檢署檢察官依刑訴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經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因不得抗告而確定。

憲法法庭強調,惟童仲彥又犯有他罪,高檢署檢察官2022年又把他罪,合併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經高院裁定定應執行4年6月刑。

憲法法庭認為,童仲彥聲請釋憲的1年刑裁定範圍及效力,既然後來又被定應執行4年6月刑的裁定所取代,就難認原裁定屬有侵害人民基本權的確定終局裁定。

綜上,憲法法庭認定本件聲請不符合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的受理要件,日前裁定不受理。

童仲彥去年3月於宜蘭監獄執行徒刑,後移至八德外役監,今年8月間提報假釋,獲得假釋審查委員會決議通過,5日核准,由高檢署向高院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高院11日裁准,童仲彥12日出獄,重獲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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