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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恩客! 男援交「一試成主顧」 拍性愛片逼女客服當情人

小怡援交,未料竟遇到恐怖恩客。示意圖,與本案無關。(歐新社)

小怡援交,未料竟遇到恐怖恩客。示意圖,與本案無關。(歐新社)

2023/09/23 17:51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周姓男子2018年間透過交友軟體與女客服小怡(化名)談妥性交易,一試成主顧,多次拍下性愛片。上癮的周男持慾片逼小怡當女友,遭拒絕後,竟把她援交的事情傳給她的好友,並登入其Instagram帳號。一審士林地院依恐嚇罪、誹謗罪、妨害電腦使用罪判周男6月刑,易科罰金18萬元;二審高等法院日前維持原判。

周男2018年間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小怡,多次性交易,並拍下滾床單慾片,而後周男暈船,不顧已婚身分,持性愛片逼小怡當他女友,並要她到他的公司上班。

小怡害怕賣淫的事情外洩,為求好聚好散,只好同意到周男公司上班,但周男不斷在她上班的時間性騷擾,才兩週,小怡就受不了,提出離職。周男氣憤,故技重施,拿出慾片威脅她就範。

小怡同意與周男完成最後一次性交易就分開,但周男誤認她態度曖昧,嘿咻後仍糾纏,不堪其擾的小怡只好不斷逃避,企圖與他切斷聯繫。

周男無法再和小怡援交,出現失心瘋行為,傳「那就把妳毀了,讓所有人都知道你」、「如果妳有遺書,骨灰可以留給我。如果妳瘋了,可以丟給我來照顧」、「妳可以躲,妳爸媽,妳妹可以躲嗎?」、「讓妳朋友鄰居都知道妳在台灣、韓國、美國做過什事」、「妳朋友當空姊,她要多少,一起3P」等恐嚇訊息給她。

由於小怡曾因援交而上新聞,周男把新聞連結傳給小怡友人說「小心她的為人」、「小怡跟人性交易,事後還告強姦,她會設計人」、「提議去旅館,同意做愛,也收錢,這是性交易,事後也主動約吃飯,半年後才告人強姦,妳不覺得丟女人的臉嗎?」甚至以英文傳給小怡的外國友人「她誣告強姦,但她是賣淫」、「小怡提議跟男人去旅館做愛,收男人的錢,還告男人強姦,很惡劣」。

周男還盜用小怡的Instagram帳號,小怡一早起來發現無法登入,才發現周男用她的舊手機門號登入,還更改密碼、將她的資料寄至自己的電子郵件信箱。小怡盛怒,不願再忍,提起告訴。

一審士院審酌周男否認犯行、未與小怡和解或賠償分文、已婚、擔任電子業負責人、每月收入約4萬元、罹呼吸中止症,分判他恐嚇、誹謗、妨害電腦使用罪各3月刑,3罪定應執行6月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

檢察官認為判太輕,提起上訴,主張周男否認犯行,態度惡劣,至今未賠償,應撤銷改判;周男則上訴主張,是一時受到刺激才傳訊,並沒有要毀掉小怡的犯意,且他說的是事實,應判無罪。

二審高院指出,一審判決已經詳細記載量刑審酌各項周男犯罪情節及犯罪後的態度等一切情狀,並予以綜合考量,難認從輕或有何違反比例、平等原則的情形,日前駁回雙方上訴。恐嚇與誹謗罪確定,妨害電腦使用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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