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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過世辦法會 哥哥被罵「不孝」......靈堂前打趴弟弟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認為林男已道歉賠償被害人,雙方和解,減刑改判1年,並宣告緩刑5年。(記者張瑞楨攝)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認為林男已道歉賠償被害人,雙方和解,減刑改判1年,並宣告緩刑5年。(記者張瑞楨攝)

2023/09/16 16:1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林姓男子的父親於2020年過世,家族舉辦六七法會,弟弟罵他不孝,他氣得在靈堂前將弟弟打趴在地,還打了弟媳與姪女,另外,他是一間家族企業(弟媳擔任負責人)的股東,他要求公司職員給他看財務報表未果,氣得把文件掃到地上,翻倒辦公桌與電腦,持文件夾砸人,威脅「公司到7月1日截止,你們全部都不用來了」,被11名職員提告,他賠償職員並道歉,也向弟弟道歉求得原諒,法院判決1年徒刑,緩刑5年,全案確定。

判決書指出,林男與弟弟都是一家公司股東,弟媳是負責人,2021年6月10日,林男到公司想看財務報表,會計等職員說要請示負責人,引發林男不悅,辱罵髒話,以及「衝三小」、「就是你們這些爛貨,才會把公司的業績搞的這麼爛」,之後,把辦公桌上文件物品掃到地上、翻倒辦公椅及桌上電腦螢幕,又持辦公桌上檔案夾砸人,威脅「我就坐在這兒20分鐘,你日報表跟月報表沒有,我把整個全部換掉」、「公司到7月1日截止,你們全部都不用來了」,共11名員工提出告訴。

林男的父親同年5月過世,家族於同年6月30日舉辦法會,林男於靈堂前,與弟弟發生口角,他把弟弟打得倒地,過程之中,還打傷弟媳與姪女2人,其中,弟弟與姪女提起傷害罪告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林男宣稱沒有強制、公然侮辱、恐嚇等犯行,他進入辦公室等了10幾分鐘,請職員拿出報表,職員卻推說董事長不給,他當時被激怒,「我沒有辦法確認那天實際上到底講了什麼,就算有說也不是對在場的人說」,「我在罵的時候沒有經過大腦,沒有想要侮辱人的意思」,他沒有說「把你們全部換掉」,他也沒有辱罵賤貨等語詞,沒翻桌丟擲文件,而是不經意把文件隨手一丟,沒有砸人之意。

至於在父親靈堂前毆打弟弟等人,他解釋說,是因為弟弟罵他不孝,他才把弟弟推到外面去,之後演變成互毆,他強調自己沒有打姪女。

台中地院認為,林男在辦公室內大聲罵人、掃桌等行為,確實造成職員的恐懼,11位職員於台中地院審理時,經隔離交互詰問,證述內容核屬相符,足以採信,至於毆打弟弟部分,法官勘驗錄影檔案屬實,認定林男觸犯強制罪與兩次的傷害罪,強制罪判刑7月,傷害罪判刑各5月與4月,各執行7月(不得易科罰金)與7月(可易科罰金)。

林男上訴二審,宣稱他心繫公司整體業務所致,言語極為不雅、不妥,但誠心對於11名員工道歉,並已達成和解,賠償各5萬元且已給付完畢,請求給予從輕量刑;至於弟弟與姪女的傷害罪部分,他也向弟弟與姪女道歉,請法院參酌告訴人13人之意見,從輕量刑。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認為林男已有悔悟,傷害罪的宣告刑維持原判,強制罪部分則改判6月,可易科罰金,強制與傷害罪合併執行1年,可易科罰金,緩刑5年,條件是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課程6場次,全案判決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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