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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品書店瘋狂偷拍正妹50張臀腿照 攝狼辯:我在「盲拍」

偷拍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偷拍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2023/09/08 12:19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一名男子前年在誠品南西店偷拍正妹的臀腿照50張,被台北市政府認定性騷擾事件成立。但男子自認是攝影拍照技術其中一種流派、屬「盲拍」,提起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根據照片、監視器畫面,同樣指男子偷拍,所以北市府的認定沒有問題,判男子敗訴,可上訴。

全案發生在前年8月5日下午,當下正妹與友人在誠品看書,經其他顧客告知,得知男子持手機偷拍;後來正妹見男子在飲料店欣賞偷拍照片,上前質問,男子卻拒絕提供照片還想逃跑,正妹決定上前阻止。

接著警方到場查到男子手機相簿存有多張正妹的臀腿照,正妹隨即申訴性騷擾。案經警方調查,認定性騷擾事件成立,男子申訴,仍被北市府認定性騷擾,他決定提告。

男子告訴法院,自己當下採「盲拍」攝影技法,是透過不經意的狀態進行隨意拍攝,並非以「性」為目的拍攝,同時沒拍到女子任何隱私部位,否認構成性騷擾。

況且,檢方調查,認定男子並未構成妨害秘密、性騷擾防治法,已處分不起訴,北市府卻認定成立性騷擾,顯然有誤提,必須撤銷。

北市府解釋,男子自承「以漂亮身材不錯的女性,偷拍上半身及腿部」,足證已構成性騷擾;何況,男子曾說過「:除了看書之外,也有在物色不錯的女孩子進行拍照」、「以漂亮身材不錯的女性為主」、「我主要是拍腿部」。

再者,男子所拍的照片刻意集中大腿、胸部,確實「與性或性別有關」;何況,男子徘徊在正妹身旁,拍得腿部、臀部與胸部照片多達50張以上,完全不是他所說的「隨興拍攝、隨拍隨移動、隨拍隨走」這種「盲拍」方式。

北高行說明,男子手機內中拍攝的照片,確實集中在正妹的大腿、胸部,再依監視器畫面可知,男子近距離拍攝正妹,足已構成性騷擾,所以北市府認定性騷擾事件成立沒有問題,判他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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