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貪案 9/11起密集召開13次準備庭
宜蘭縣長林姿妙(見圖)與縣府涉弊案,9月11日至10月23日期間,將召開13次準備程序庭。(資料照,記者江志雄攝)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宜蘭縣長林姿妙與縣府的弊案,現於宜蘭地方法院一審階段,被告律師們申請勘驗70多份偵訊光碟,法院9月11日至10月23日期間,將召開13次準備程序庭,林姿妙皆列傳喚對象。距離上一次開庭已過半年,且庭期密集,林姿妙是否全數出席?縣長室說明,11日程序準備庭之後,才能確定後續的狀況。
檢廉去年針對宜縣府發動兩次搜索,驚動社會,偵查範圍包含「羅東鎮公所違法核發農地農用證明」、「98地號臨時建物延長作總統立委大選總部使用」、「1558地號免徵112萬土地增值稅」、「洗錢及財產來源不明」等案。
檢方去年8月偵結,依偽造文書、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罪、財產來源不明、特殊洗錢罪嫌起訴林姿妙,起訴名單中,另有14名縣府官員、羅東鎮公所及民間人士,包含林的女兒林羿伶。案件到宜院之後,依序進入準備程序、審理及宣判三個階段,目前尚在準備程序階段。
去年10月、今年3月,共開兩次準備程序庭,地主陳正勳、兆峰實業公司負責人林錫欽涉偽造文書,當庭認罪,林姿妙等13人則否認犯罪。被告律師們對證據的證據能力有疑義,要求勘驗,但被告及勘驗數量龐大,法院排定13天準備程序庭,9月11日、14日、15日、18日、22日、25日、10月2日、3日、4日、5日、6日、16日、23日。
按照地方制度法,林姿妙若因貪污治罪條例,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度,將被予以停職。被告律師們要求勘驗70多份偵訊光碟,並向法院提出傳喚50多名證人,於審理期間交叉詰問,被外界解讀是拖延戰術。
13天的準備程序庭,林姿妙皆在傳喚名單。宜院說明,被告無正當理由,應要到庭者,但若有正當理由得請假,由委任律師代行準備程序。縣長是否會全數出席?縣長室表示,11日程序準備庭之後,才能確定後續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