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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末男插「鼻胃管」持刀搶檳榔攤700元 落網稱店員嘲笑他

阮男身上插著鼻胃管,騎機車持手杖刀搶700元,不到2小時被逮捕。(警方提供)(記者張瑞楨攝)

阮男身上插著鼻胃管,騎機車持手杖刀搶700元,不到2小時被逮捕。(警方提供)(記者張瑞楨攝)

2023/08/25 12:54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罹患癌症末期的54歲阮姓男子,他氣切帶著鼻胃管,去年(2022年)4月13日清晨4時許,騎機車到台中市豐原區一處檳榔攤,持手杖刀威脅女店員,搶走14枚的50元硬幣,共計700元,不到2小時就被警察抓到,台中地院審理時,他坦承犯行,動機是女店員嘲笑他插的鼻胃管還要買香菸,且他罹患癌症而心情差,法官認為他情堪憫恕而減刑,依夜間在公共場所非法攜帶刀械罪判刑2月,可易科罰金,另依攜帶兇器強盜罪判刑3年6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阮男上述時間,騎機車攜帶手杖刀,於檳榔攤向呂姓女店員買100元的香菸1包後,他懷疑呂女嘲笑他,身上插著鼻胃管還要買菸,且雙方對話時,他認為女店員講話口氣差,他突然從刀鞘中抽出刀子,持刀朝女店員比劃,取走櫃臺的14枚50元硬幣,騎機車逃離現場。

台中地方法院認為,阮男持手杖刀強盜的時間短暫,且僅持刀朝女店員比劃,並未持刀碰觸女店員,強盜所得僅700元,金額不高,且犯罪後亦坦承犯行而知所悔悟,並供稱自己因罹患癌症致情緒不穩而犯案,攜帶兇器強盜可6月至5年徒刑,法官認為他犯罪情狀尚堪憫恕,依刑法第59規定減刑,夜間攜帶刀械部分判刑2月,可易科罰金,攜帶凶器強盜部分判刑3年6月,可上訴。

阮男強盜檳榔攤時,持手杖刀對女店員揮舞。(警方提供)(記者張瑞楨攝)

阮男強盜檳榔攤時,持手杖刀對女店員揮舞。(警方提供)(記者張瑞楨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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