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北檢起訴書揭露 高虹安國會辦公室零用金支應民眾黨選舉
民眾黨籍新竹市長高虹安。(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民眾黨籍新竹市長高虹安於立委任內涉嫌浮報助理費,被台北地檢署依可處7年以上徒刑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起訴;本報獨家掌握起訴書證據清單內容,前高辦幹部陳奐宇在調查局及偵查中自白,驚爆「高虹安國會辦公室零用金之使用,有包含支應黨務選舉支出」。
北檢未公布的起訴書第11頁證據清單,內容提及陳奐宇於調查局及偵訊中的供述,陳奐宇供稱「台灣民眾黨就台中市和平區長補選有編一筆預算給黨部,黨部有撥下這筆預算,有些支出黨部無法核過的話,會從零用金支出」。
根據陳奐宇的自白,北檢於起訴書上認定,高虹安國會辦公室零用金之使用,包含了支應民眾黨黨務選舉支出。
陳奐宇還供稱,加班費是「兔姊」黃惠玟去申報,知道立法院撥付的加班費會被要回去,不論從立法院領到多少加班費,最後可以保留的錢跟簽名時申報的錢,不必然相關。
北檢據此認定,陳奐宇主觀上認知,加班費申報不實之事實。此外,陳奐宇也供稱,相信黃惠玟的人格,他認為黃惠玟告知薪資情況,是源自高虹安的指示,非黃惠玟自作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