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幼犬回家3個月就過世 女怒告寵物店騙錢賣病狗
張女指控某寵物店賣病狗,寵物店喊冤強調狗的健康沒問題。示意圖,非新聞中狗狗。(翻攝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張姓女飼主花3萬2千元向寵物店買下一隻博美幼犬,帶回家養了3個月,狗狗因病過世,張女怒控寵物店賣她病狗,寵物店則喊冤反擊:「我賣的狗有問題你還回來買狗?」檢方認為,狗狗死亡原因很多,但沒有證據證明寵物店出售的幼犬有問題,偵結處分寵物店不起訴。
檢方指出,今年2月,張女在男友的陪同下,到三民區某寵物店花了3萬2千元買下一隻博美幼犬,寵物店見張女是新手,還特地交代幼狗的照顧事項,兩人開心抱狗回家後,狗狗養了3個月就因腹瀉不止等症狀因病過世。
張女指控,小狗帶回家才兩個禮拜就開始流鼻水,送醫後狀況沒有好轉,直到狗狗過世前,她一直費心照顧小狗,但最後仍無法挽回狗狗的生命,她她認為是寵物店隱暪狗狗生病,故意賣她病狗,怒告詐欺罪。
檢方偵查時,寵物店喊冤,稱狗狗帶回家前,張女已確認過健康沒有問題,且如果他賣的狗有問題,為何張女在博美犬過世後,又多次回到店裡打算再買其他狗。
檢察官根據雙方簽定的買賣契約,根據契約內容,寵物店賣出的狗只要在24小時被醫生檢查出罹患肺炎等疾病,即可無條件更換等價幼犬,認定寵物店已考量出售犬隻可能不健康,願意承擔消費者風險,且狗狗死亡的因素很多,難以認定寵物店出售的幼犬有問題,偵結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