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噸重遊覽車故障 司機控制方向盤、3男警合力推到路旁
台南市二分局男警化身大力士幫忙推行路中拋錨的16噸遊覽車,讓目睹民眾紛豎大姆指稱讚。(圖:警方提供)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警局第二分局民權派出所3位男性員警,今日清晨7時許在市區忠義路、民權路口發現1輛大型遊覽車拋錨在路中央、險象環生。遊覽車王姓司機說發動機故障無法啟動引擎,3位男警考量遊覽車停在路口恐有人車追撞危險,即挽起衣袖,由司機控制方向盤,3男警合力在車後方推動16噸重的遊覽車,一直推到300公尺遠的路旁寬廣空間才停下車等待修復。
3名男警化身大力士推動故障遊覽車的畫面,讓許多民眾好奇佇足圍觀,有人還以為是警察新式的常年訓練,在知道緣由後也對員警的強健體魄稱讚不已。
二分局民權派出所警員陳科志、陳俊廷、鄭亦晉於今天清晨7時許執行巡邏勤務,發現有1輛遊覽車在中西區忠義路與民權路口拋錨停等,員警即下車察看,駕駛遊覽車的52歲王姓男子告訴員警,因為發動機故障在路口拋錨、動彈不得。
因為該處位於市區重要路口,且接近上班時段,過往人車為了閃避、險象環生,員警擔心有後車追撞及避免形成交通壅塞,3名男警只好捲起衣袖、充任力士推車工,把遊覽車往前推到300公尺遠的寬闊路邊停靠,並架設故障標誌、等待救援,即時排除馬路障礙,3男警熱心、勇壯舉動,讓附近民眾紛紛豎起大拇指稱讚。
南市警二分局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9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不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或於移置前,未依規定在車輛前、後適當距離豎立故障標誌或事後不除去者,處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台幣罰鍰。警方並呼籲用路人,行車前務必檢查車輛狀況,確保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車輛發生故障時也應立即設法排除,架設告示、標誌,避免發生危險追撞。
台南市二分局男警鄭亦晉(左)與陳俊廷(右)化身大力士幫忙把路中間拋錨的16噸遊覽車推到較寬闊的路旁等候修復;遊覽車52歲王姓男司機(中)表達謝意。(圖:男警陳科志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