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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在台發展共諜組織 一審前立委羅志明無罪、前少將夏復翔判5月

前少將夏復翔(右)涉共諜案,一審判徒刑5月。(記者黃佳琳攝)

前少將夏復翔(右)涉共諜案,一審判徒刑5月。(記者黃佳琳攝)

2023/07/21 11:31

首次上稿 09:49
更新時間 11:31(新增判決理由)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前立委羅志明、前海軍少將夏復翔遭中共勢力吸收,涉嫌在台發展共諜組織,從2013年起陸續率領48名我國退役將領赴中國「交流」13趟,除接受落地招待,還接受對岸宣揚「一國兩制」、「武統台灣」的統戰理念,兩人否認涉案,高雄地院今依違反國安法發展共諜組織罪,判夏復翔判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羅志明部分獲判無罪。

判決指出,2009年夏復翔從海軍司令部少將政戰副主任退役,2012年擔任海軍官校校友會會長時,與中國「黃埔軍校同學會」副秘書長郝一峰(曾任中共中央統戰部綜合調研處處長)及「黃埔軍校同學會」台港澳聯絡部副部長方新生(曾任「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處長)結識。

羅志明則因參加高爾夫球隊與夏復翔變成球友,加上他當時是台鹽廈門子公司董事長,也跟廣東太普樂生技公司董事長李鷹(其父為中國空軍退役,是中國軍事機構運用人員)先有業務往來後結為好友;2013年間,李鷹來台打高爾夫球,羅志明引薦夏復翔與其結交後,李鷹允諾免費招待旅遊,羅、夏兩人於是開始透過自己的人脈,四處找尋退役將領赴中。

從2013年至2018年,共有48位我國退役高階軍官,赴中參加「孫中山誕辰紀念活動」、「三二九黃花崗72烈士紀念活動」、「珠海航空展」、「高爾夫球邀請賽」,出團次數達13次,高達194人次。這批退將到中國時,不但全程接受免費落地招待,甚至還在與中共座談、餐敘時,讓中方宣傳「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甚至「武統台灣」等統戰思想,還詢問這些退將祖籍及是否有意至中國居住等。

羅、夏兩人今年1月到案後否認替中共發展共諜,僅坦承有率退將赴中旅遊,但「黃埔軍校同學會」、「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都是我國公告中共統戰部附屬團體,檢方認為,羅、夏兩人替中國拉攏、吸收我方退將,讓中國有機會對他們進行思想引導,從中挑選可納為己用的退將。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夏復翔依從「黃埔軍校同學會」成員郝一峰、方新生指示,引介我國海軍14名退役將領赴中接受落地招待,讓「黃埔軍校同學會」利用座談及餐敘等場合宣傳「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甚至「武統台灣」等統戰思想,讓中國得以接觸、拉攏及吸收我國退將有機會發展組織,具有危害國家安全之意圖,但我國沒有退役將領同意成為「黃埔軍校同學會」一份子,因此認定夏復翔發展組織行為僅止於未遂,判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

至於羅志明部分,法官根據檢方提出的全卷事證,認為無法證明「李鷹」屬於中國軍事機構所屬人員,因此夏復翔、羅志明受「李鷹」邀請,再邀約我國退役軍人赴中行為,難以認定是屬於幫「李鷹」所屬中國軍事機構發展組織,因此,「李鷹」部分判羅志明和夏復翔無罪,可上訴。

前立委羅志明(右)和前海軍少將夏復翔(左)涉共諜案,高雄地院21日一審宣判。(資料照)

前立委羅志明(右)和前海軍少將夏復翔(左)涉共諜案,高雄地院21日一審宣判。(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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