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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顧3公司200名員工生計 老闆6次酒駕繳180萬換緩刑

魏姓公司負責人涉酒駕,被高雄高分院判緩刑,需支付國庫上百萬元。(記者鮑建信攝)

魏姓公司負責人涉酒駕,被高雄高分院判緩刑,需支付國庫上百萬元。(記者鮑建信攝)

2023/07/21 07:09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擁有3家公司的魏姓負責人,涉嫌第6次酒駕被查獲,被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判處易科刑6月,檢方上訴要求改判8月,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酌他若入監,200多名員工生計受影響,宣告緩刑5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需支付國庫180萬元定讞,相當罕見。

判決書指出,2021年9月19日下午5點多,被告魏男在高雄市左營區海軍高爾夫球場內某店家飲用酒類,晚上9點多開車外出,與駕駛小自客車的蕭姓車主擦撞(無人受傷)後,未待警方到場處理即返家。

警方據報循線至魏男住處調查,他曾一度拒絕酒測,後來測得酒精濃度每公升0.60毫克,被三民第二分局地檢署偵查起訴。

高雄地院審酌魏男距前次酒駕已約5年,不算累犯,依公共危險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共18萬元。

檢方上訴指出,魏男企圖混淆調查,以掩飾酒駕犯行,經審判長數度曉諭及傳喚證人後仍否認,直到審判長仍不相信其詭辯,始坦承犯行,顯見毫無悔意。又說,此次為其第6次酒駕,前5次均處5月以下易科刑,區區數萬元對他而言無關痛癢,要求改判徒刑8月。

魏男則說,他有入監服刑的打算,但因目前3家公司營運嚴重虧損,須履行承攬工程案件,方能安然度過危機,若發監執行,公司必然違約倒閉,200多名員工無以為繼。又說,案發後已進行酒癮治療,並聘僱駕駛代駕,請求給予緩刑。

高雄高分院審酌魏男現已70歲,認罪並治療酒癮,同時考量他入監對社會經濟可能造成一定程度衝擊,乃准予緩刑5年,但需支付國庫180萬元,為易科刑罰金的10倍,有助於推動酒駕防制及預防犯罪宣導。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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