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索賄千萬收押禁見 南市前議長郭信良抗告被駁
郭信良因涉土地糾紛,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在羈押後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駁回。(資料照)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台南市議會無黨籍前議長郭信良被控,涉嫌在安南區佃西段自辦市地重劃案,藉勢藉端向工程顧問公司索賄1千餘萬元,7日晚間被台南地院裁定收押禁見,12日郭信良委任律師遞狀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在今天下午裁定抗告駁回。
據了解,郭信良不服被台南地院裁定收押禁見,12日委任律師具狀向台南地院提出抗告,要求撤銷收押裁定,地院已於當天下午轉呈高分院合議庭做裁定。
台南地檢署偵辦郭信良與安南區佃西里長高進見涉嫌向工程顧問公司索賄案,7月6日經漏夜偵訊後,郭、高2人否認犯行,檢方訊後仍認定2人涉嫌重大且有串、滅證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7日下午4點多,台南地院開聲押庭,南檢派出3位檢察官與郭的3位律師論辯,據了解,雙方攻防激烈。
法官認為郭、高2人所辯與卷內證物不相符,也未提出合理解釋,有檢方聲請書所載事實,及被告、共犯部分供述、證人證述與監聽譯文等證物佐證,足認2人涉藉勢藉端收賄犯嫌重大,且有串、滅證之虞,於7日晚間10點多裁定郭、高兩人收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