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行車不禮讓?貨車司機堵車持刀質問 被訴辯稱「自保」

張男堵車持刀之舉,先是辯稱自保,台中地院審理時改口坦承犯行。(記者張瑞楨攝)

張男堵車持刀之舉,先是辯稱自保,台中地院審理時改口坦承犯行。(記者張瑞楨攝)

2023/07/13 12:25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張姓男子於去年7月駕駛小貨車行經中市北屯區,認為楊姓男子駕駛小轎車沒禮讓,他怒氣大爆發,以小貨車逆向擋在楊男前方,持刀下車質問,楊男嚇得趕緊報警,張男否認犯行,辯稱是「自保」,檢方卻認為,張男當下並無任何危險,何來自保?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起訴,台中地方法院依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與上訴。

判決書指出,張男去年7月8日上午10時駕駛自小貨車,行經中市北屯區松竹五路與順興街口,剛好楊男駕駛小轎車,沿松竹五路一段左轉,往順興街方向行駛,張男認為楊男未先禮讓他行駛,心生不快,駕駛小貨車跨越雙黃線,違規逆向停在道路中間,擋住楊男去路,再持刀下車,徒步逼近坐在車上的楊男,楊男持車上的行車紀錄器光碟報警。

台中地檢署偵查時,張男宣稱是「自保」,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卻認為,張男當時無危險,何來自保?卸責之詞不足採信而起訴,台中地院審理時,張男坦承犯行。

法官認為,張男心生不滿,即放任自身情緒,恣意恐嚇他人,法治觀念薄弱,實有不該,但考量他終能坦承犯行,楊男也無意再追究,再考量張男有類似妨害秩序前科紀錄的素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與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

熱門推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