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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蔡明宏被控性騷案 逾「告訴權時效」檢仍啟動刑事調查

士林地院法官蔡明宏被控騷擾新進女法官,全案進入刑事調查程序。(民眾提供、資料照;本報合成)

士林地院法官蔡明宏被控騷擾新進女法官,全案進入刑事調查程序。(民眾提供、資料照;本報合成)

2023/06/24 23:59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法官專屬的「法官論壇」日前驚爆,士林地院刑五庭審判長蔡明宏(案發後免兼審判長)去年載一名新進女法官上陽明山,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士院獲報後,除依照「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通報衛生福利部,並組成性騷擾申訴調查委員會查處。據悉,除了行政調查,全案也進入刑事偵查程序,交由檢察官釐清是否涉及非告訴乃論罪嫌。

性騷擾的刑事告訴,被害人依規定須於知悉後6個月內提起,而本案發生在去年11月,告訴期間至今年5月就消滅,目前已超過半年的時效,但全案仍進入刑事偵查程序,顯示檢察官除了要查明蔡明宏涉及性騷擾一事,另要釐清有無其他犯罪。

性騷擾的刑責為兩年以輕罪,且為告訴乃論,而今進入刑案偵查,代表女法官應已提起告訴;而全案受理後,檢察官未立刻以超過告訴期間而結案,可研判本案除了性騷擾,還要確認是否有其他非告訴乃論罪的嫌疑。

檢察官偵辦後若認定性騷擾已超過告訴權時效,將以不起訴結案;但若發現蔡明宏有其他非告訴乃論罪嫌,則不受6個月的告訴權時效限制,依法仍可提起公訴。檢察官應會視調查結果,擇日傳喚蔡說明。

本案源於法官論壇16日的文章爆料,蔡明宏去年11月邀女法官上陽明山,對她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女法官身心受創超過半年,懇請司法院與士院重視,勿再度輕輕放下。

蔡明宏原為國民法官專庭的審判長,士院獲悉後,立刻把他調離國民法官專庭並免兼審判長;士院也組成申評會,由主委指派3人調查,目前已訪談近半。女法官亦主動提起性騷擾行政申訴,士院已依照「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8條通報衛福部,由社工介入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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