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軍人撫摸女車友私處 傳「很濕」等訊息露餡

邱姓現役軍人涉嫌猥褻女車友,被高雄高雄分院判緩刑。(記者鮑建信攝)

邱姓現役軍人涉嫌猥褻女車友,被高雄高雄分院判緩刑。(記者鮑建信攝)

2023/06/12 22:36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邱姓軍人晚上與女性車友到西子灣看夜景,涉嫌二度觸摸她臀部,後來前往屏東旅遊,深夜在民宿陽台強行抓奶、摸私處,還傳「很濕」等訊息給她,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分別依違反性騷擾防制法和強制猥褻罪,分別判處拘役30日和徒刑7月,並審酌他賠償35萬,均宣告緩刑3年。

判決書指出,2021年4月16日晚上9點,邱男在高雄市鼓山區西子灣防波堤上,趁女車友小茹(化名)與友人聊天之際,涉嫌徒手觸摸她臀部。晚上10點,他又趁小茹欲自重機車後座下車,伸狼爪摸她屁股。

此外,同年5月2日凌晨2點,邱等車友一同前往屏東縣遊玩,邱在民宿陽台與小茹獨處聊天,因慾火難耐,涉嫌強行親吻,還隔著上衣觸摸其胸部後,手伸進她內褲撫摸外陰部,事後還傳「很濕」、「妳的內褲太雹」等訊息給她。

小茹不甘受辱報警,鼓山分局傳喚邱男到案製作筆錄後,依強制猥褻等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

高雄地院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分別判處邱拘役30天和40天,併執行60天,另強制猥褻罪則處徒刑8月,邱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酌他認罪並與小茹和解,賠償35萬元,性騷擾罪各處拘役20天,併執行30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另強制罪改判7月,均宣告緩刑3年,期間保護管束,僅強制罪,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