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恐怖情人持刀性侵女友 法院最終判決曝

示意圖

示意圖

2023/06/12 11:09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屏東鍾男不滿女友聲請保護令又鬧分手,去年持刀闖進女友住處二度性侵再持刀砍殺;一審認定鍾男犯私行拘禁罪判刑7月、殺人未遂罪判5年6月、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罪判7年2月;後來鍾男撤回私行拘禁、殺人未遂等兩罪的上訴,但二審就他犯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罪仍維持原判,並獲最高法院支持,全案定讞。

這對情侶是在2020年3月間透過網路認識並交往,後來兩人同居在屏東縣內埔鄉的租屋處,鍾男卻家暴女友;經女友提出聲請,法院裁定核發民事暫時保護令,命鍾男不得家暴,且至少要遠離女友100公尺。

鍾男收到保護令後又因為女友鬧分手,去年4月9日發現女友母親離家後未鎖上大門,闖入後見女友在3樓房間休息,他決定先躲入其他房間,待女友睡醒他再持刀恐嚇:「先不要叫,我們先到房間裡面談」。

隨後鍾男用手機充電線綑綁女友雙手再兩度性侵。接著女友雖趁隙傳簡訊向員警求救;但幾乎同時鍾男從手機內發現女友與其他男子對話紀錄,也得知員警已在房外準備救援,他再持刀刺女友身上多下。

橋頭地院一審認定鍾男犯私行拘禁罪判刑7月、殺人未遂罪判5年6月、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罪判7年2月;後來鍾男撤回私行拘禁、殺人未遂共兩罪的上訴,待高雄高分院二審就他犯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罪仍維持原判,獲最高法院支持,全案定讞。

☆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情形,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