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撞受傷忍痛上工 傷勢惡化致嚴重失能 雇主、司機判賠240萬

王男挨撞受傷忍痛上工,傷勢惡化致嚴重失能,屏東地院判雇主及貨車司機要賠240萬多元。(記者李立法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受雇同一家工程公司的許男及王姓男子,在工地施工時,王男突遭許男開車載運的鐵管撞傷,事後仍強忍不適上工,結果傷勢惡化,導致嚴重失能,經王男提告求償,駕駛貨車的許男及所屬工程公司要賠償王男240萬多元,可上訴。
王男2019年底在工地進行焊接高壓管工作時,被許男貨車載運的鐵管撞傷,因脊髓嚴重受創,導致全人障礙62%、工作能力減損89%,需要長期復健追蹤治療,日常生活需他人照護,遂提告向許男及所屬工程公司求償醫療、精神撫慰金等557萬多元。
許男及該工程公司對王男傷勢是否受該起事故所引起存疑,並強調王男已經拿了30萬元和解金,不應再提告求償。
屏東地院檢視王男就醫紀錄及相關事證後,認為許男及該工程公司要為王男所受傷害負起賠償責任,且無法證明王男拿的30萬元是和解金,依全案情狀及王男傷勢,許男及所屬工程公司應連帶賠償王男240萬17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