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隊員私拿資源回收物也涉貪污! 水上政風讀書會分享案例
2023/05/12 10:22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許多人認為資源回收物是垃圾,拿走不犯法,但實際上可能涉及侵佔,若是公家機關清潔人員私自取走,更可能觸犯貪污治罪條例,嘉義縣水上鄉公所政風室昨舉行「水廉讀書會」,讓清潔隊員瞭解執行業務時的法規界線,提醒隊員即使是回收到垃圾場的一般資源回收物,也不能私自搬走,以免誤蹈法網。
水上鄉公所政風室主任陳育勝今年組成水廉讀書會,透過讀書會活動與公所人員分享政風業務,昨邀請公所主秘蘇文傑、縣府政風處科長游智仁與清潔隊員探討在執行業務時可能觸犯法律的案例,並針對明年總統暨立委選舉實施反賄選宣導。
陳育勝說,清潔人員工作性質單純,一般人難以想像可能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但曾有多起案例,如清潔隊員看見資源回收場內有廢棄螢幕、筆電等,便私自搬走想變賣,結果被發現,被依貪污治罪條例法辦。
陳育勝說,資源回收物經清潔人員運回資源回收場,再經機關簽約的廠商處理,變賣款項入公庫,因此並非一般人想像的只是垃圾,而許多清潔人員為臨時人員或約聘僱人員,誤以為自己並非正式公務員,而不會觸犯貪污治罪條例重罪,其實只要是在職務上行使公權力,都有可能觸犯貪污治罪條例,需請在公家單位服務的人員特別注意。
另外,許多民眾在農曆新年前清除大量垃圾,習慣會包個紅包交給清潔人員,慰勞辛苦,但陳育勝說,公務人員不得收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財物,而收垃圾是清潔人員工作,不宜收民眾紅包,因此也呼籲民眾不需拿紅包給清潔人員,以免造成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