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房仲女老闆色誘男下屬遭拒 反口咬性騷求償500萬
2023/04/14 14:25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在高雄市鳳山區經營某房仲公司的女老闆小芝(化名),指控下屬葉男偷摸她的手背和大腿,怒告性騷擾並求償500萬,小芝雖拿出高市府性騷擾防治會的報告,證實自己被侵犯,但法官認為,市府調查報告「速斷」不夠完整,也沒將小芝和葉男之間的情愛糾葛納入評量,因此認定小芝請求無理判敗訴。
判決指出,54歲的葉姓男子和房仲公司女老闆小芝互有好感,葉男原本有意追求小芝,但後來發現小芝暪著已婚身分和他交往後,收起愛意,築起一道牆,不再跟小芝進一步交往。
沒想到小芝突然向警方報案,指稱自己從2021年4月起,陸續被葉男摸手背、大腿,性騷擾次數多達7次,但檢方調查時,發現小芝指控性騷擾的那段時間裡,她還約葉男去摩鐵開房,甚至傳送自己在浴缸露出大腿及小腿的照片,還有自家臥室浴缸照片給葉男欣賞,甚至還勾引他:「在等你...如果你要來我就訂飯店」。
檢方認定小芝指控性騷擾與常情不符,罪證不足,偵結處分葉男不起訴;小芝不甘,又拿出當時高市府性騷擾防治會的報告,證實自己被侵犯,向葉男提告求償500萬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葉男最初是基於追求小芝的心態,才跟她有進一步肢體接觸,當時小芝也沒有反抗,甚至2人還保持正常互動,且市府調查報告中,僅有證人供詞,卻忽略小芝和葉男平時的對話紀錄及互動情形,報告過於「速斷」不夠完整,因此認定小芝請求無理判敗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