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見其他女人從男友家出來 她趴引擎蓋阻擋被判刑
2023/04/03 10:13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通霄鎮洪姓女子因看見張姓女子從男友家走出要開車離去,竟以身體直接趴在張女車輛引擎蓋,阻止對方離開,2女發生衝突,最後警方獲報到場處理,洪女被法辦,苗栗地院法官近期審理後,依妨害自由判處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壹日。緩刑2年。
苗栗地院法官指出,去年5月23日早上7點多,洪女在通霄鎮新埔漁港附近以身體直接趴在張女車輛引擎蓋上方,導致張女被攔阻無法離開。
洪女於偵訊中坦承,當時的確以身體直接趴在張女車前,主因是見到張女從其男友家中出來,當下要張女講清楚,不過張女不理會,堅持要離開,才會出下策趴在車子引擎蓋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