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男搶超商4萬5當本錢 拿去賭博3小時後多賺2萬1
陳男行搶超商3小時後就被警方逮捕。(讀者提供)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陳姓男子欠債無力償還,他拿螺絲起子跑去超商行搶,得手4萬5千元後,把搶來的錢當本錢,3小時內賭贏6萬6千元,當他還想繼續下注凹贏更多錢,但好手氣被警方中斷;陳男被帶回警局後,豪氣將搶來的錢還給超商,多賺的2萬1千元留下來自己用,被法官依強盜罪判刑7年6月。
判決指出,今年1月18日下午2點半,陳姓男子身穿黑色衣服、頭戴黑色安全帽,跑進小港區某超商後,持螺絲起子恐嚇女店員交出錢來,搶走現金4萬5千元及1包香菸後立即逃逸。女店員臨危不亂,看清了歹徒穿著及離去方向,協助警方調閱監視畫面,警方在半小時掌握48歲陳男身分。
陳男搶到錢後立刻去找朋友賭博,隨後到鳳山的遊藝場藏匿。專案小組人員下午5時40分趕到遊藝場,當場逮捕陳男並在他身上搜出6萬6千元;員警好奇詢問他「錢怎麼變多了?」陳男說,他搶完超商後去找朋友賭錢,一下子就多賺2萬多元,他本來想再去遊戲場延續好手氣,沒想到被警方「拐氣」中斷好運。
陳男在警局當場豪氣把搶來的4萬5千還給超商,至於賭贏的2萬1千多元則收入自己口袋;高雄地院審理時,陳男坦承當時因欠債無力償還才會興起搶超商的念頭和行動,被法官依攜帶兇器強盜罪判刑7年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