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女被分手男「勾勾纏」 爸、表哥「侵門踏戶」教訓
南投地方法院就未成年高中生遭女學生父親及表哥出手教訓一案作出判決,引發外界關注。(記者謝介裕攝)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南投一對未成年的高中學生情侶檔,在女學生以課業為重、父母親不許她太早交男朋友等理由,提出分手後,男學生仍涉嫌繼續「勾勾纏」,引發女子的陳姓父親不滿,並夥同女子表哥,一同出手教訓該男子,今南投地方法院審結,依傷害、恐嚇、侵入住宅等3罪,判被告2人拘役及有期徒刑4月。
判決書指出,被告陳姓男子是女高中生的父親,因不滿未成年的李姓男學生,在與其女兒分手後,還一直糾纏,去年8月間,夥同女學生表哥一齊前往李某住家,打算與其父親談論身為父親管教子女等相關事宜。
怎料,男學生雖然在家,但卻不出聲,被告2人一直按門鈴,最後男學生終於應門,但卻是以不耐煩的口氣要被告離去,引發被告不滿,竟基於無故侵入住宅、傷害及毀損他人物品之犯意,破壞男學生住家圍籬後「侵門踏戶」,拿起放置在李家庭院的兒童三輪車往被害男學生身上砸,緊接著,又持三輪車之鐵製手把及徒手等方式,毆打李男頭部,造成其頭皮撕裂傷、臉部、頭皮、左側肩膀、左側上臂、雙側手肘,右側手部、背部擦傷等傷害。
隨後,女學生父親另基於恐嚇危害安全之犯意,向被害男學生恫稱:「你要報警也沒關係,我出來見一次打一次,不會把你打死,但要把你打成要死不死」等語,使被害學生心生畏懼,並在家人陪同下報案,經檢警偵辦後,遭南投地檢署依法提起公訴。
南投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時,被告雖否認犯意,但被害人出具驗傷單及住家物品被破壞等相關事證佐證下,法院審結後,遂依侵入住宅罪,判處女學生表哥拘役15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至於女學生父親方面,涉嫌打傷被害學生部分,被判處有期徒刑4月,又出言恐嚇涉及的恐嚇危害安全罪,則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同樣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