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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爭吵拿水果刀刺警察夫釀死 妻判8年半定讞

歐女刺傷保警夫,導致死亡。(資料照)

歐女刺傷保警夫,導致死亡。(資料照)

2023/03/27 11:39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保七總隊劉姓警員夫婦經營火鍋店,3年前開幕當天夫妻因故發生爭吵,返家後劉妻持水果刀刺向丈夫大腿,因深及要害,劉男大量出血身亡,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認定劉妻無殺人犯意,但推諉卸責,依傷害致死罪判刑8年6月定讞。

2020年5月10日是火鍋店開幕之日,當時劉男載父母去搭高鐵;劉妻歐女因店裡客人很多且人手不足,打電話叫劉男趕緊回來幫忙,但當下店裡很吵,歐女提高音量講話,讓劉男以為歐女正在生氣,兩人小鬧彆扭。

後來,劉男忙完先返家休息;隔天凌晨1時許,歐女關店後回家,進入房間時因對劉男不滿,持持水果刀刺向劉男左大腿,因深及要害,導致大量出血,經送醫搶救仍然不治。

法院審理時,歐女否認傷害致死犯行辯稱,當下不知道有「用」到劉男,直到劉男提到自己受傷,同時裹著棉被要倒下時,她才知道「弄」到劉男,頂多算是誤傷。

一審高雄地院、二審高雄高分院均指,根據法醫鑑定報告,拒絕採信歐女辯詞,且依夫妻手機對話紀錄可知,兩人曾多次提及離婚,感情不佳,而歐女供詞反覆,一度稱劉男跑來跟她嬉鬧不慎被刺,一度又說是劉男跌倒時,她上前攙扶、刀子不慎刺傷,辯詞前後不一,不符常情。

不過,一、二審均依相關證據,認定歐女並非故意殺害劉男,劉男受傷的位置也非心臟或身體致命部位,又只有1次刺切傷,加上歐女行刺後立刻將劉男送醫急救,難認歐女具殺人犯意。

一、二審審酌歐女因口角糾紛,不思以理性和平方式控制情緒,便持水果刀刺傷交往多年、結婚兩年多的劉男,導致劉男死亡,也害劉男家屬須承受天人永隔之痛,且歐女犯後推諉卸責,但與劉男家屬達成和解,依傷害致死罪判刑8年6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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