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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課老師2度性侵學童 栽在同一女法官

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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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1 06:54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屏東縣某國小代課老師阿榮(化名)涉嫌性侵學童被判刑5年半後,辦案人員查出更早之前,他曾另對兄弟檔學童口交、肛交等,又被地院同一名女法官判刑7年半,他以對方未迴避等理由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沒有違背法令,駁回其上訴。

判決書指出,2016年11月6日上午,被告阿榮以看電影為由,約被害人A童外出,並載回住處性侵。隔月4日上午,他又如法炮製,該童由其父載至潮州鎮某加油站會面後,再載他回住處性侵。

後來,學童告知媽媽後報警,阿榮被屏東地院林姓女法官判刑5年半,他不服上訴,最高法院在2020年8月底,判決駁回並定讞。

後來,檢警辦案人員擴大清查,又發現阿榮早在2007年3月6日至2015年5月15日止,在屏東住處等地,另對未滿14歲的B童及滿14歲卻未滿16歲的哥哥C童,涉嫌口交、肛交、手淫等共5罪,經警方移送地檢署起訴後,又由林姓女法官承辦,並在去年4月間,判處有期徒刑7年半。

他不服上訴指出,指林姓女法官二度承辦他涉及妨害性自主案,已預設有罪立場,卻未依法迴避,屬違法判決,並否認犯行,要求改判無罪。

高雄高分院調查,2案均由林姓女法官承辦,沒有上、下審級關係,不構成迴避事由,並審酌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妥,判決上訴駁回,尚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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