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杏兒當選無效之訴首開庭 士檢訴訟代理人一度聲請禁止旁聽
台北市議員當選人林杏兒被士林地檢署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士林地院今天下午開庭,士檢訴訟代理人一度聲請禁止旁聽,後來又撤回。(資料照,翻攝林杏兒臉書)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士林地檢署對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林杏兒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士林地院今天(13日)下午首度開庭,士檢訴訟代理人一度表示,全案尚在偵查中,不宜公開旁聽,當庭提出聲請,但後來又撤回;至於林杏兒則透過律師團否認知情是否有行賄這件事。
士檢偵辦本起賄選案發現,林杏兒去年參選市議員時,蕭景田及林的樁腳曾繁川為讓林順利當選,以現金1萬元、6千元行賄,要選區內部分里長投票支持她並幫忙拉票,林最後順利當選。
士檢選後以被告身分約談曾繁川,認定曾男涉嫌違反選罷法且有串滅證之虞聲押,但士院認為無羈押必要,裁定5萬元交保。
一度遭到通緝的蕭景田到案後也被聲押禁見,士院認為尚無羈押必要,裁定800萬元交保,遭高等法院撤銷發回更裁,士院重開羈押庭後仍裁定交保,但保金加碼為1500萬元,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也禁止蕭與共犯、證人接觸談話。
至於林杏兒則被士檢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士院下午開庭,林杏兒透過律師團否認知情是否有行賄這件事,也未曾派車接送曾繁川。
士檢訴訟代理人則認為,林杏兒身分敏感,且全案尚由檢察官偵查中,若士院開庭時提出相關證據,恐讓偵查內容全部公開,另檢察官應於這幾週內就會將賄選案偵結,故聲請案件偵結前暫時不公開審理。
法官回,若要聲請不公開旁聽,今天開庭只能就此結束。士檢訴訟代理人後來表示撤回聲請。法官庭末諭知全案4月10日再度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