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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藥盜走外籍男17萬餘元 台女辯稱:見他掏生殖器擔心受害...

翁女下藥迷昏外籍男再拿走17萬1000元,歷審都依強盜罪判她5年2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示意圖,與本案人物內容無關。(資料照)

翁女下藥迷昏外籍男再拿走17萬1000元,歷審都依強盜罪判她5年2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示意圖,與本案人物內容無關。(資料照)

2023/02/10 11:25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翁女3年前透過臉書認識幾內亞籍男子,兩人碰面後,她二度對男子下藥,再搜刮男子住處現金17萬1000元,她辯稱是男子掏出生殖器,她怕受害,想趕快離開才下藥,又因為沒錢坐車而竊取現金,但一、二審都依強盜罪判翁女有期徒刑5年2月,更一審同樣維持原判,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2020年9月5日晚間9時許,翁女在臉書認識男子,兩人在臉書Messenger相談甚歡並相約見面喝酒。隔天一起搭計程車閒聊時,男子透露自己住處有現金17萬1000元,翁女隨即起歹念,先給男子一顆粉紅色安眠藥,騙男子吃下「會開心」。

抵達男子住處後,翁女見男子尚未昏迷,趁男子起尿意上廁所時,再度拿出安眠藥並加入啤酒內,男子隨後一口喝下,果然被迷昏;翁女見狀立刻大肆搜刮17萬1000元現金,並將贓款藏在百貨公司置物箱。

法院審理時,翁女否認強盜犯行辯稱,當時抵達男子住處後,掏出生殖器給她看,她擔心自己受害,想趕快離開,才會趁男子上廁所時將安眠藥摻進啤酒,又因為她沒有錢坐車,而拿走男子放在置物箱內的錢,只有犯竊盜罪。

新北地院一審、高等法院二審均認為,安眠藥是治療精神疾病的藥物,可能的副作用包括頭暈、嗜睡,翁女卻在短時間內讓男子吃下兩顆安眠藥,導致身材壯碩的男子也立刻陷入昏睡,況且,如果真如翁女所說,沒有錢坐車,何必拿走17萬1000元,又何必將贓款暫時藏放他處以避免遭到查獲,故認定她犯強盜罪,判行5年2月。

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指,兩人見面前,翁女透過臉書Messenger看見男子手握一疊仟元紙鈔的照片,後續再讓男子吞服安眠藥導致昏睡並拿走17萬1000元,故認定她有強盜犯意,考量一審量刑沒有問題,維持原判。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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