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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養狗爆糾紛 女子撂人押鄰居上山痛打丟包

苗栗地檢署偵結,認為丁女涉犯傷害、私行拘禁等罪,依法提起公訴。(記者彭健禮攝)

苗栗地檢署偵結,認為丁女涉犯傷害、私行拘禁等罪,依法提起公訴。(記者彭健禮攝)

2023/01/04 17:41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丁姓女子與家人曾和鄰居林姓男子因飼養的犬隻有糾紛,涉嫌找了4男1女替她出頭,把林男從住家強押上車,載往山區毆打丟包。苗栗地檢署偵結,認丁女涉犯傷害、私行拘禁等罪,依法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丁女與林男為鄰居,丁女與家人曾和林男因飼養的犬有糾紛,對林男心生怨懟。丁女去年2月13日晚間把車提供給4男1女子使用,當晚9點多,由女子開車載4男到林男住處。

4名男下車進入林男住處,出手毆打林男頭部,接著2男架住林男、另2男在後不讓他逃脫,強押上車,載往苑裡鎮山區痛打一頓,強包在山區,逕自開車離去。

林男搭計程車下山,到醫院驗傷,他受有頭部鈍挫傷、疑似伴有腦震盪,及左肩、右膝挫傷等,報警處理。

警方調閱路邊監視器影像,查出犯案車輛是丁女所有,但丁女否認犯行,辯稱案發當天車子是自己在用,未借給任何人。

不過,檢方依據林男指證、林男醫院驗傷單及警方偵查所得事證,加上雙方於去年曾因飼養犬隻有糾紛興訟,認為丁女與4男1女的行為,過程中具有時間、地點上的密切關係,應認是基於同一犯罪計畫而實行。

檢方認丁女涉犯傷害、私行拘禁等罪,依法提起公訴。雖丁女否認且拒透露4男1女身分,但彼此有犯意之聯絡及行為之分擔,檢方也將5人列為共同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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