岸巡隊長遭爆喝酒狂歡 海巡署:已懲處未包庇
海巡署東部分署第一二岸巡隊長黃德男遭爆料疫情期間在南海園(小虎鯨)海洋驛站內飲酒歡唱。(翻攝海洋驛站臉書)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海巡署東部分署第一二岸巡隊長黃德男今年3月疫情期間,帶隊到花蓮加灣超商外群聚飲酒遭記過,今又被爆料4到7月期間率眾到南海園(小虎鯨)海洋驛站飲酒歡唱,海巡署表示,秉持「勿枉勿縱、絕不護短」原則嚴正處理,相關失職人員已於12月21日依規定記申誡以上議處,並無外界報導所述包庇行為。
海巡署指出,有關黃姓隊長今年3月期間與同仁至花蓮加灣超商飲酒,當時經調查屬實,已核予記過1次處份,海巡署將強化各項內部管理作為,持恆宣導法紀教育,杜絕類案再生。
海巡署強調,會持續要求各級主官(管)以身作則,並責成督察人員確實負起勤教嚴管責任、落實考核工作,發現違法、違紀徵候,將嚴懲不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