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所之亂插曲!自稱郭哲敏前員工遭擄案 5男判刑
2022/12/27 16:48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近來檢、警捲入「招待所之亂」風波,始作俑者「八八會館」經營者郭哲敏,因涉地下匯兌等案潛逃海外;自稱是郭男前員工的吳姓男子,去年遭人押走拘禁圍毆,他日前質疑檢警「大案小辦」,沒辦郭哲敏涉教唆擄人勒贖,新北地檢署表示押走吳男的5名嫌犯已被起訴,但查無三重分局移送郭哲敏的資料,已請警方辦理正式移送,新北地院審理後私行拘禁罪,判處綽號「小安」的男子張旭昇等5人3個月至6個月不等徒刑。
檢警調查,去年9月28日上午10時許,綽號「小安」的張旭昇涉指示4名共犯,把吳男從新北市三重區碧華街,強押上車後載到彰化縣彰化市河濱路一處倉庫拘禁並圍毆,警方獲報後於當日晚間6時許前往救人,查獲1支辣椒槍、1支電擊棒、4支手電筒棍、1把木棍與7隻手機。
被害者因此受有頭部多處挫擦傷、右肩挫擦傷、四肢多處挫擦傷、胸壁挫擦傷、背部、臀部挫擦傷等傷害,檢方調查後依妨害自由罪嫌及傷害罪嫌起訴張旭昇共5人。
但日前,吳姓男子出面質疑檢警「大案小辦」,沒辦郭哲敏涉教唆擄人勒贖;對此,三重警分局表示有將郭涉案部分併案函送,新北地檢署則表示,押走吳男的5名嫌犯已被起訴,但查無三重分局移送郭哲敏的資料,已請警方辦理正式移送。
至於擄人案,張旭昇等4人均坦承私刑拘禁犯行,另一名共犯黃男否認犯行,合議庭不採信,判處張旭昇等4人各6個月徒刑,黃男3個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