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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所之亂插曲 前員工控郭哲敏擄人卻來去自如 警:絕無庇縱

新北警三重分局去年八小時內到彰化救出遭郭哲敏撂人押走的吳姓男子,他昨發文指控三重警方讓郭嫌來去自如,三重警嚴正駁斥。(記者吳仁捷翻攝)

新北警三重分局去年八小時內到彰化救出遭郭哲敏撂人押走的吳姓男子,他昨發文指控三重警方讓郭嫌來去自如,三重警嚴正駁斥。(記者吳仁捷翻攝)

2022/12/0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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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所之亂」插曲 自稱前員工今向北檢控告郭哲敏擄人勒贖

〔記者吳仁捷/新北報導〕新北警三重分局針對自稱郭哲敏前員工吳姓男子指控警方部分,表示去年9月吳男於轄內遭人押到彰化,本分局獲報組成專案小組南下,8小時內將吳男救出,當場逮捕在場張姓等5名犯嫌移送法辦,當時也依吳男陳述報請檢方指揮,將主導的郭哲敏於10月5日通知到案說明,併案依妨害自由、傷害案函送地檢署偵辦。

三重警分局強調,警方秉持打擊犯罪、嚴懲暴力、絕不寬待,對於吳男的指陳,在此鄭重澄清本分局絕無庇縱,依法究辦。

針對吳男指控,三重警分局查證,偵辦該案時,犯嫌均上銬並與吳姓被害人隔離問訊,犯嫌均透露無須聘請律師或通知親友到場,現場沒有友人探視犯嫌,期間被害人或其所聘請律師也沒反映承辦人員不妥事項。

警方調查,吳姓被害人遭妨害自由及傷害案,發生在去年9月28日上午10時許,三重區三重區碧華街;警方獲報,5名嫌犯下車強拉1名男子上車駛離現場。

三重警分局專案小組積極查緝,經調閱監視影像分析比對,鎖定2部轎車涉嫌,沿線查閱發現行駛高速公路南下彰化地區,偵查隊副隊長林互享率警力南下趕至彰化地區查緝,當晚6時許,於彰化縣彰化市河濱路,成功營救被害人,當場壓制逮捕涉嫌人35歲張嫌、施嫌、33歲張嫌、26歲林嫌、黃嫌等5嫌,查扣電擊棒、木棍、辣椒槍、手電筒棍、7支手機等證物,全案訊後依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偵辦;對於主導全案的郭嫌,事後也通知,由律師陪同到案,併案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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