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記者會指中國商人「好像也是詐騙犯」 管碧玲挨告判賠16萬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前年開記者會指中國商人孫天群「好像也是詐騙犯」等語,遭孫天群提告求償160萬元並刊登澄清聲明,台北地院民庭認為,管碧玲身為立委,具有一定程度的政治歷練,以及收集資訊和查證能力,卻陳述無法確認的內容,已損害孫天群的名譽,判賠16萬元,但不用刊登澄清聲明。可上訴。
澳洲共諜王立強除了牽扯出中國創新、中國趨勢公司負責人向心、龔青夫婦,孫天群同樣被捲入其中。前年1月9日,管碧玲開記者會,她手持「孫天群詐騙案例」的看板,寫到孫天群涉及3個詐騙案。
管碧玲也說,「詐騙的紀錄也很豐富,他(指孫天群)跟向心也一起涉嫌過詐騙案件,他自己也涉嫌過兩起詐騙事件」、「怎麼孫天群好像也是詐騙犯」、「而且孫天群自己本身也是詐騙犯」等語。
孫天群不滿管碧玲侵害個人名譽,分別提起刑、民事告訴。刑事部分,管碧玲獲檢方不起訴確定,孫天群接著聲請交付審判,北院刑庭去年9月22日駁回聲請確定。孫天群另於民事庭對管碧玲求償160萬元並要求刊登澄清聲明。
管碧玲解釋,自己已盡合理查證義務,否認言論憑空杜撰,且她是針對可受公評之事進行合理評論,並已提出相關媒體報導或PTT八卦版文章作為佐證;她也強調,該次記者會主要是為了反駁蔡正元的不實指控,即便與事實相左或誇張聳動,仍受言論自由保障,否認賠償責任。
北院民庭指,管碧玲當下手持看板及其言論內容,會讓大眾認為孫天群是詐欺慣犯,然而,管碧玲提出的新聞資料,都沒提到孫天群曾涉及詐欺案件,且網路文章僅推測孫天群可能有詐騙、吸金,無法作為證據。
北院民庭審酌,管碧玲身為立委,具有一定程度的政治歷練,以及收集資訊和查證能力,卻陳述無法確認的內容,已損害孫天群的名譽。
北院民庭強調,孫天群並非台灣人民,在王立強共諜案前,孫天群並非家喻戶曉之人,因此,其名譽權受保障的程度應比公眾人物高,故判管碧玲應賠償16萬元,但不用刊登澄清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