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田鄉長候選人涉賄選20萬元交保 2樁腳羈押禁見
屏東地檢署查獲竹田鄉長候選人涉賄選,今晚交保20萬元,2樁腳羈押禁見。(記者葉永騫攝)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偉程、檢察官張鈺帛指揮查賄專案小組查獲竹田鄉某鄉長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竟透過陳姓及陳鄭姓友人擔任樁腳向選民買票尋求投票支持,以每票500元買票,檢方傳訊10餘名樁腳及選民到案說明,向法院聲請羈押該候選人及2名樁腳,法官今晚裁定候選人20萬元交保,2名樁腳則羈押禁見。
屏東地檢署查出,今年11月初,該名竹田鄉長候選人在其住處交付2500元予陳張姓樁腳,委請其協助向附近選民買票,陳張樁腳遂依指示分別交付宋姓鄰居1500元、陳姓鄰居1000元並要求投票支持該候選人。另外陳鄭姓樁腳則持現金1萬5000元至李姓選民家中,以每票500元之對價先支付4票、2000元,其餘1萬3000元,則請託李姓選民夫妻向街坊鄰居買票。同時陳姓樁腳也向潘姓選民買票交付2000元,昨天傳訊候選人、樁腳、選民及相關證人共10餘人到案說明,部分選民繳回所收賄款。
全案訊後,檢察官認為陳張姓樁腳供述情節明確,諭知限制住居;至於候選人及樁腳陳姓、陳鄭姓樁腳違反罷免法罪嫌重大,並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屏東地院今晚裁准2名樁腳羈押禁見,候選人交保20萬元候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