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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女斥資「3千萬」偽造身分來台 移民官抽絲剝繭送辦

47歲印尼籍女子妮妮(右二)使用假身分在我國就醫、工作多年,上月間因在逾期居留遭查獲,內政部新北專勤隊調查發現她以印尼盾3千萬代價偽造假證件,詢後依法送辦。(記者闕敬倫翻攝)

47歲印尼籍女子妮妮(右二)使用假身分在我國就醫、工作多年,上月間因在逾期居留遭查獲,內政部新北專勤隊調查發現她以印尼盾3千萬代價偽造假證件,詢後依法送辦。(記者闕敬倫翻攝)

2022/11/16 23:29

〔記者闕敬倫/新北報導〕47歲印尼籍女子妮妮3年前使用假身分,以從事商務活動名義入境,還借用印尼友人的健保卡資料偽造居留證,在我國就醫、工作多年,上月間因在逾期居留,遭警方查獲,轉交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新北市專勤隊;移民官深入調查,發現她竟以印尼盾3千萬、相當於當地人均收入17倍的代價偽造假證件,全案詢後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法辦。

妮妮為求來台工作且不希望真實身分留有不良紀錄,2018年請印尼仲介公司製作不實身分證、戶口名簿,並協助申辦護照,讓她順利來台;不料,代辦費高達印尼盾3千萬(約合新台幣6萬1732元),而印尼當地月收入僅印尼盾180萬(約合新台幣3780元),仍願負擔高額費用來台尋找工作機會。

妮妮2019年入境後,還以印尼盾660萬(約合新台幣1萬3860元)為代價,向已返國的印尼移工友人D女借用健保卡正本,之後再提供個人大頭照及D女健保卡給一對越南夫妻,以新台幣4千元取得偽造居留證,藉此取信雇主持續在醫院從事看護工作,並持用D女健保卡進行武漢肺炎檢測及疫苗接踵,以符合院方防疫要求。

移民署新北專勤隊日前深入清查,確認妮妮持假身分在台工作多年,她也對此認罪不諱,詢後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及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

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新北市專勤隊提醒,國人聘僱外國人前應積極查證身分真偽,並將證件拍照或影印存證,若雇用非法容留或是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申請聘僱的外國人從事工作,均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最高可處罰鍰75萬元。

移民署呼籲,外來人口勿冒用他人身分或行使偽變照證件,也勿將個人身分證件借予他人使用,這些行為皆涉及偽造文書刑責,恐面臨最重5年有期徒刑,本署將持續打擊不法,展現執法決心。

妮妮提供個人照片及D女健保卡,花費新台幣4千元,請一對越南夫婦偽造居留證。(記者闕敬倫翻攝)

妮妮提供個人照片及D女健保卡,花費新台幣4千元,請一對越南夫婦偽造居留證。(記者闕敬倫翻攝)

妮妮以印尼盾660萬元為代價,向已返國的印尼移工友人D女(見圖)借健保卡,再花費新台幣4千元取得偽造居留證。(記者闕敬倫翻攝)

妮妮以印尼盾660萬元為代價,向已返國的印尼移工友人D女(見圖)借健保卡,再花費新台幣4千元取得偽造居留證。(記者闕敬倫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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