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拿假證據 安妮前經紀人趙崇伶再多一條偽造文書官司
台北地檢署今另依偽造文書罪將趙崇伶起訴。(記者錢利忠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曾擔任俄羅斯女模安妮經紀人的汎迪國際廣告公司負責人趙崇伶,曾假稱要找饒舌團體「玖壹壹」及韓國男團「BTOB」開演唱會,騙李姓男子及倍思公司投資453萬餘元,被判刑1年4月定讞;趙另涉於2017年間,以安排韓國藝人蘇志燮來台舉行見面會及VIXX演唱會等名目,募資詐欺約600萬元而被起訴,她於法院審理時拿假的協議書當證據,台北地檢署今另依偽造文書罪將她起訴。
針對募資詐欺600萬元一案,今年8月,北檢依詐欺罪將趙崇伶起訴,該案目前於台北地院審理中;趙於法院開庭時否認詐欺,辯稱她有與韓國HY公司簽約並取得來台辦演唱會的主辦權;不過,法院函詢相關經紀公司,卻發現被她用來自證清白的協議書,竟也是假的,因此將此部分移由北檢偵辦。
檢方調查,2017年間,趙崇伶假借要替韓國男團BTOB、VIXX舉辦演唱會,以及誆稱要找主演韓劇「我身後的陶斯」韓國男星蘇志燮來台,兩度募資拿到500萬、100萬元,總計收下600萬元投資款項。不料,趙被起訴詐欺罪後,竟又在法庭上拿出不實的協議書作為證據,因而再被依偽造文書罪起訴。
檢方認為趙崇伶明知沒有舉辦演唱會及邀訪韓星來台的計畫,卻藉此詐得投資人的款項,認定她涉詐欺的罪證明確,現由法院審理中;趙所涉官司不止這幾件,先前也曾因積欠安妮的演藝報酬約150萬元,被安妮分別提出刑、民事告訴,爭議不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