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美女妻紅杏出牆裝針孔偷拍 水電工挨告判有罪

水電工懷疑妻子搞外遇,竟偷裝針孔攝影機竊錄其房間內隱私鏡頭,被高等法院依妨害秘密罪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9月定讞。圖為高等法院。(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卓姓水電工因懷疑頗具姿色的妻子外遇,去年1月竟在自家住處裝設針孔攝影機,竊錄妻子裸胸哺乳、全裸等隱私畫面,卓妻12天後發現可疑鏡頭,查知卓男偷拍犯行提告;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見解,判卓姓水電工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卓男和外型甜美的妻子婚後育有2子,因兒子年幼,妻子夜晚時常有餵乳需要,夫妻2人因此分房睡。
卓男因疑心病重,認為他時常工作到半夜才回家,懷疑妻子可能搞外遇,去年1月17日起,竟偷偷在妻子的房間內裝設針孔攝影機,若妻子和他人有姦情,就可以掌握證據,將她裸胸為小孩哺乳、全裸等情形全部竊錄。
去年1月29日,卓妻在卓男的房間找她的衣服時,不小心將卓男的外套弄掉在地上,外套掉在地上發出一聲「咚」的響聲,她查看發現外套口袋內有一支手機,看到手機畫面竟是她的房間內的畫面,且正對著她的床,懷疑被卓男偷拍。
卓妻查看她的房間,發現有一把電線和電視的電線捆在一起,旁邊即有一個鏡頭,確認是被卓男偷拍,立即報警。
警方到場後,將針乳攝影機拆下來後查看,確認裡面的記憶卡全部都是卓妻12天來在房間內裸胸餵乳、換衣服裸體等隱私照。
卓男到案辯稱, 裝針孔攝影機的目的是為了要看小孩,因為小孩年紀小時常哭鬧,「我只是要了解為何小孩會哭」,沒有偷拍妻子隱私意圖,未犯法。
一審認為卓妻並未同意卓男在房間內裝設針孔攝影機,卓男辯稱欲觀察小孩的說詞不實,應該是欲觀察妻子在房間內的活動,且已將她的隱私竊錄入鏡,依妨害秘密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確定。卓男不服,提起上訴。
高等法院審理認為卓男妨害秘密事證明確,一審判決無違誤,判決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