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弱智少女見大量出血還一直笑 逃逸越勞重判8年定讞
2022/11/03 11:03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彰化縣鄧姓越南籍逃逸移工,去年7月間強制性侵一名智能障礙與聽障的16歲少女,見被害人下體大量出血,竟不搭救,使少女一度血壓過低休克,幸好室友及時發現,通知家人趕達送醫救回一命,鄧男被逮後卻辯稱是對方主動示愛的合意性交,但歷審法院都不採信,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8年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鄧男是逃逸多年的移工,平日在彰化打零工,在彰化承租民宅二樓,少女與父母、阿姨等家人去年因住處整修,承租同樓的一樓的房間暫住。
去年7月間某日上午,被害少女因一樓廁所有人在使用,她就到2樓如廁,鄧男竟起色心,將她拉進他房間內性侵,少女極力反抗但無效,遭強壓在床性侵,少女嚇得下體大量出血,自行下樓找衛生棉止血,房客發現廁所外有大量血跡,通知房東聯絡少女的母親返家查看,家長發現女兒出血,急忙送醫急救,少女一度因血壓過低休克,幸及時救回一命。
鄧男到案後辯稱,少女平時就會上樓找他要求「親親」,還曾說「我愛你」,案發當日也是少女主動上樓找他發生性關係。
但少女指稱當時是鄧男揮手示意要她進房間,但被她拒絕後,鄧男就把她拉進房間,咬她胸部再性侵,她試圖推開但無力反抗,後來血就流出來了,鄧男還「一直笑一直笑」讓她很生氣。
一審彰化地院、二審台中高分院都認定鄧男說詞前後不一且誇大矛盾,難以採信,判鄧男有罪,犯案後無視少女大量出血而未施救,犯案手段暴力,應予嚴懲,即使達成調解賠償30萬元,且已支付20萬,但矢口否認的惡劣犯後態度仍不宜輕縱,重判8年,並於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