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妻子訴請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驚人財力曝光
丈夫被妻子訴請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驚曝他的財產達5億3302萬多元;北院最後判他應給付妻子1億7463萬多元。示意圖,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一名曾在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擔任要職的丈夫,被妻子訴請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但他指妻子浪費成習,見他接受重大手術也莫不關心,若將剩餘財產平均分配,並不公平。台北地院認為妻子提告有理,不過,妻子在分居後,未就丈夫增加財產提供任何幫助,因此只能分配3分之1的財產,並經計算,丈夫有5億3302萬多元扣除妻子912萬多元,要丈夫給付1億7463萬多元。可上訴。
這對夫妻2005年分居。妻子說,兩人共同生活長達40年期間,生養3子3女,丈夫因為工作忙碌,由她一人負責家中大小事並照顧子女,即便有聘幫傭,也是為了照顧婆婆。
妻子主張,後來因為不用繼續照顧子女,丈夫又忙於事業,她也為了協助丈夫維繫人脈,與友人跳國標舞、打麻將,不能因為這樣就認為她有賭博惡習,或不務正業、浪費成習。
妻子進一步強調,自己婚後為丈夫、為家庭盡力奉獻,丈夫見她2005年住院開刀,卻未體貼、照顧,反而獨佔夫妻婚姻期間累積的財產,並恣意贈與、出售,導致她處於經濟弱勢地位,故訴請夫妻剩餘財產分配2億9410萬多元。
但丈夫說他早年因營事業有成,工作繁忙之際無暇顧及家務,已特別聘請多名幫傭,除了照顧母親,也打掃家務,無須妻子負責,況且,妻子很少照顧子女,反而在外與異性曖昧,並經常與友人聚會、跳舞、飲酒,每日賭資甚至高達數元至數十萬元,導致夫妻感情急速惡化。
丈夫還說,妻子明知他在夫妻分居後因健康狀況不佳而多次進出醫院,並接受重大手術,卻完全不關心,10多年來也不曾聞問,令他心寒至極,若將剩餘財產平均分配,並不公平,請求北院判妻子敗訴。
北院指出,夫妻1966年結婚、2021年離婚,未離婚前,丈夫創業、忙於工作,負責家中開銷,妻子則在家撫育子女,打點家中大小事務;法官認定妻子對丈夫婚後財產增加有所貢獻。
但夫妻2004年分居後,生活幾無交集,各自處理工作、生活及財務,法官因而認為妻子此後未就丈夫增加財產提供任何幫助,故只能分配剩餘財產的3分之1,並經計算,丈夫婚後剩餘財產為5億3302萬多元扣除妻子912萬多元後,為5億2389萬多元,因此要丈夫給付妻子1億7463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