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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戀男最後告白OP文「不雅照全刪了」 挨告判拘役

橋頭地方法院。(記者蔡清華攝)

橋頭地方法院。(記者蔡清華攝)

2022/10/18 09:26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邱姓男子去年10月與交往8年的女友分手,他在臉書指名道姓貼文:「這是我最後一次的Po網,你要我刪掉的照片,我全部刪了,不雅照也全刪了…從今天起我跟你沒有一點的瓜葛」女方見文氣炸怒告邱男誹謗,橋頭地院判他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邱姓男子與陳姓女子為前男女朋友關係,邱去年10月31日18時30分許,以手機發送「陳XX這是我最後一次的Po網,你要我刪掉的照片,我也全部刪了,不雅照也全刪了(大人做的事),8年多的感情今天我會全部放下…你的無情無義沒血沒眼淚,就為了一個肉圓蔡先生你很了不起,你可以放心,我這邊你的一張照片今天我會全部通通刪的一乾二淨,從今天起我跟你沒有一點的瓜葛」。

邱男並將該則貼文設定為公開模式,邱的女兒還公開分享該貼文,使不特定人皆得觀看,損害陳女之名譽,陳怒告邱男誹謗。邱到案於警詢、偵查及法院審理中均坦承不諱。

法院審理認為邱貼文「...不雅照也全刪了(大人做的事)」等語,係指謫告訴人與被告交往時曾有拍攝不雅照片,而詆毀告訴人私德不檢,任意散布足以貶抑告訴人名譽之文字,且迄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判邱男犯散布文字誹謗罪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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