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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烏龍!男子報案電動三輪車被偷 警600公尺外尋獲

台中游姓民眾報案稱電動三輪車被偷了,警方擴大搜尋,在600公尺外發現電動車,才知道是記錯停車地點搞烏龍,開心把車騎回家。(記者陳建志翻攝)

台中游姓民眾報案稱電動三輪車被偷了,警方擴大搜尋,在600公尺外發現電動車,才知道是記錯停車地點搞烏龍,開心把車騎回家。(記者陳建志翻攝)

2022/10/05 12:04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大里一名游姓民眾,昨天上午騎乘電動三輪車到頭汴坑溪河堤散步,半個小時後想騎電動車回家,卻發現三輪車「不見了」,滿臉愁容向警方報案,懷子車子被小偷偷走,十九甲派出所警員陳泰全、劉謹先獲報後懷疑游男可能是記錯停車地點,擴大範圍在上下游搜尋,果然不到10分鐘,就在距離游男所說地點約600公尺的上游發現電動車,原來是游男記錯地點搞烏龍,對於警方協助頻頻感謝。

台中大里一名游姓民眾,昨天上午10點多焦急向警方報案,表示早上9點左右,駕駛電動三輪車到頭汴坑溪河堤散步,並將車停在大里區立仁路375巷對面路旁,沒想到約半小時後回到停車地點卻發現車子不見了,因僅離開約30分鐘,且確定鑰匙有拔下來,懷疑車子被偷走了。

霧峰警分局十九甲派出所警員陳泰全、劉謹先接獲報案後,懷疑游民可能一時忘記正確停車位置,立即駕駛巡邏車在河堤旁附近尋找,果然不到10分鐘就在距離大里區立仁路375巷約600公尺遠的路邊,發現1輛電動三輪車,員警立刻駕駛巡邏車載送游男去確認,游男一看就是自己的電動三輪車,對於車子失而復得相當高興,並對警方耐心及親民的服務態度高度肯定,十分感謝警方協助尋獲。

霧峰分局長李建興肯定員警熱心為民服務,並提醒民眾,為了避免忘記停車位置,停好車時,可用手機拍下停車附近特殊的建築物或是標記,車內也不要放置貴重的物品,多一分謹慎就能多一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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