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千萬子女基金被轉到岳父母名下 台商夫訴離反被查出有小三
台商丈夫對妻子訴請離婚,反被北院查出曾外遇女子,因此認定阿成可歸責性較高,駁回阿成請求。(情境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已婚台商阿成(化名)指控妻子拒絕一同解決家庭經濟危機,還把他為子女儲蓄的千萬安全基金,擅自移轉到岳父母名下,故訴請離婚,但台北地院發現,夫妻婚姻之所以產生重大破綻,主要是阿成外遇導致,且有親密對話可證,因此阿成可歸責性較高,駁回阿成請求。可上訴。
這對夫妻是在2011年3月結婚。阿成說,自己婚後到上海創業為家庭付出,沒有工作的妻子則長期待在上海家中,導致家庭每年支出高達800萬元的重擔,落在他身上,夫妻也因為金錢價值觀、子女教育理念不合等,每天不斷爭吵,造成子女陰影。
阿成表示,因為工作關係,他經常在外出差,從2017年至2019年會借住朋友家或飯店,藉此也可避免與妻子爭吵,後來雖搬回家,但因妻子懷疑他有小三,仍不斷吵架。
阿成也說,妻子擅自把他替兩名子女儲蓄的安全基金5000萬元,轉到岳父母名下,且岳父母在台擁有多筆不動產,見女兒、女婿面臨經濟危機,卻不願還錢,導致他不得不變賣汽車、房屋。他認為,這段婚姻無法繼續維持,且妻子可歸責性較高,訴請離婚。
但妻子解釋,婚後之所以沒有工作,是因為小孩子患有先天性疾病,身為母親才無法外出工作,並全心照顧小孩,後來另外一名小孩出生,岳父母為了減輕他們負擔,長期資助支付房貸及生活費。
妻子還說,2017年底,阿成因外遇被發現,同時要求岳父母資助被拒,才搬離上海住處,2018年更離開中國;2019年,阿成雖搬回上海住處後,卻要求出售房子、離婚或要岳父母加大資助,被拒後,開始以死相逼。
妻子同時否認有千萬子女安全基金一事,且阿成之所以會訴請離婚,是因為外遇且岳父母後來完全停止資助,因此,破壞夫妻婚姻關係的人主要是阿成,身為妻子,拒絕離婚。
北院根據妻子提出的對話錄影錄音光碟、影像截圖及錄音譯文,得知阿成曾問一名女子:「你會不會明天還會愛我?」女子說:「會」,阿成再問:「然後你不會被拐走?」女子也回:「永遠不會被拐走」,最後阿成說:「好,I love you.」,女子同樣表達愛意;因而認定阿成與女子的關係超乎普通朋友界線。
至於千萬子女安全基金部分,由於妻子否認把錢轉給父母,加上阿成無法證明確實有這筆錢,北院拒絕採信阿成主張。
北院最後指,夫妻婚姻之所以產生重大破綻,主要是阿成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女子外遇,並搬離原本住處,不但違反婚姻忠誠義務,也嚴重危及婚姻生活,另夫妻後來雖同住一處,但夫妻原本應有的互信、互諒、互愛、扶助,已不復存在;審酌阿成可歸責性較高,判阿成敗訴,不准夫妻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