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 男子球棒毆打逼還債 女友求饒「願續交往」才被放過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41歲恐怖男子,因女友提分手騙其上車載往偏僻處,用束帶綁雙手,球棒毆打女友四肢,要其打電話籌錢還欠其債款97萬元,女友籌不出錢來求饒「願繼續交往」才被放過。該男不只如此,還因載運疏濬砂石,恐嚇要砸車班頭的車,另不准其他司機與該車班頭合作,有人即被恐嚇而離開,該砂石車司機被剝奪他人行動自由、恐嚇、強制等罪名判處2到6月不等徒刑,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9個月。
判決書指出,41歲的吳姓砂石車司機,用行動暴力和言語暴力來達到其訴求,其中在去年2月下旬,因女友先前曾跟他提分手,騙其女友要載她一起去朋友家收貨款,卻載至集集大山瞭望台附近的溫室工寮,喝令女友坐椅子上,再回車上拿球棒和束帶,用球棒毆打女友四肢,致使手腳有多次撕裂傷、瘀傷,手腕骨折,再用束帶捆綁其手,要女生打電話向朋友籌欠他的97萬元還款,該女友無法籌到錢,只好求饒,告訴他「願續交往」,吳男才說「我就是要繼續交往,不是要那97萬元!」。女友後來驗傷提告。
吳男對女友施暴,在工作上則使用言語暴力,前年底因通行證問題,認為集集攔河堰的外包管理人員刁難他,恐嚇對方「早就想做掉你,小心一點,不然找人把你處理掉!」。
後來吳男又認為排車班的車班頭,未積極把他排進跑信義鄉一個工區,在LINE
組群及該車班頭的對話框恐嚇其他人不能與該車班頭合作,並恐嚇車班頭,看到他排的車進入工區,來一車砸一車。後來有砂石車進入工區,即被他恐嚇不准與車班頭合作不然就砸車,讓這名司機嚇離開,改跑另一工區。
吳姓男子被提告後,對恐嚇一事都否認,而其女友後來撤傷害告訴,但剝奪他人自由罪名成立,判刑6個月;另恐嚇罪和強制罪則各判處2個2個月有徒刑,和4個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9個月,若易科罰金折合2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