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性侵同班女同學媽媽提議結婚被對方拒絕 男大生判刑4年
2022/08/26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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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上稿:12:50
更新時間:15:37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就讀高雄某大學的女大生小慈(化名)和4名同班同學喝酒聊天,小慈醉酒後被同學阿強(化名)性侵得逞,小慈向父母告知此事,阿強的媽媽提出解決兩條辦法,一是小慈和阿強結婚,或是走法律訴訟,但女方不接受,被法官依乘機性交罪判徒刑4年。
判決指出,去年10月23日晚間,小慈和4名同學相約在大寮區小明(化名)的租屋處喝酒聊天,眾人喝酒前先約定好,如果有人喝醉要去睡覺休息,小慈和閨蜜小明同一房,另3人則一間房。
5人開心喝酒揮灑青春,直到隔日凌晨2點多,小慈喝醉先去小明房間休息,小明也跟著進房,結果原本要去另間房睡的阿強也跟著進房,睡在小慈和小明的中間;由於小慈醉到不醒人事,阿強竟趁機脫去她的衣服,對小慈性侵得逞。
而小明被床鋪的震動聲吵醒,睜眼看到阿強騎在小慈身上,阿強還看了小明一眼,心虛問他:「我可以試試看嗎?」,小明不爽他欺負小慈,一腳把阿強踢飛,阿強性事被阻,便提起褲子離開,而小慈此時才睜開眼睛,哭著說「好恐怖,我只敢裝睡不知如何反抗」。
事後,小慈向父母告知被阿強性侵,小慈的父親不肯原諒阿強,堅持要告死阿強,阿強的媽媽卻要阿強負起責任娶小慈回家;女方不接受提議,堅持提出告訴,高雄地院審理時,阿強辯稱,當時小慈沒有喝醉,還跟他舌吻,兩人是合意性交,沒有性侵。
但法官傳喚當天喝酒的同學,發現小慈被性侵後,情緒出現極端不穩定,甚至有自殘跡象,且阿強也曾傳訊向小慈道歉,說出「我很抱歉」、「轉學沒辦法,但我會直接休學」等,因此不採信阿強說詞,依乘機性交罪判徒刑4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