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逆轉! 黃琪涉洗錢案改無罪僅個資法判5月 另1年2月可易科42萬確定

高等法院審理時出現重大轉折,黃琪當庭撤回偽文罪等得易科罰金遭判1年2月部份,因此已判決確定,只繳罰金42萬元了結;至於洗錢等罪獲得大幅改判,對黃有利,僅依違反個資法輕判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洗錢則獲判無罪,檢方還可上訴。(資料照)

高等法院審理時出現重大轉折,黃琪當庭撤回偽文罪等得易科罰金遭判1年2月部份,因此已判決確定,只繳罰金42萬元了結;至於洗錢等罪獲得大幅改判,對黃有利,僅依違反個資法輕判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洗錢則獲判無罪,檢方還可上訴。(資料照)

2022/08/25 13:5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本名黃照岡的詐欺慣犯黃琪,被控假冒國泰千金及佯稱具律師資格,詐騙涉訟的劉姓女貴婦等不法,台北地院依洗錢等罪判黃1年4月,得易科罰金部份判1年2月,犯罪所得2317萬元沒收,須強制工作3年。高等法院審理時出現重大轉折,黃琪當庭撤回偽文罪等得易科罰金遭判1年2月部份,因此已判決確定,只繳罰金42萬元了結;至於洗錢等罪獲得大幅改判,對黃有利,僅依違反個資法輕判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洗錢則獲判無罪,檢方還可上訴。

高院也認定,黃琪未詐取告訴人劉女3000萬元訴訟費用,判決無罪,黃因此也不必被追繳2317萬元犯罪所得;此外,黃僅被認定涉犯個資法的「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一審綜合認定有詐欺、偽造文書等犯行的黃有「犯罪習性」,判決他應接受強制工作3年部份,高院指出,由於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812號解釋已宣告強制工作違憲,故予撤銷。

高院認定黃琪有罪部份,是黃琪因友人詹男母親罹癌住院,表示有管道安排詹母至台大醫院接受治療,逕以電話通知台北榮總,假冒是台大醫院院長秘書,向該院人員佯稱院長因診療需求,急欲調借詹母的病理檢體及報告得手,以「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黃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

現年31歲的黃琪,被控冒充國泰千金,結識訟累纏身的劉女,他瞎掰具律師資格,可提供法律協助解決她相關訴訟案件,詐取劉姓貴婦3千萬元,黃本人實際取得2317萬多元;黃琪另涉冒名張清芳前夫宋學仁秘書的名義,請託前台大醫學院院長楊泮池秘書幫忙喬台大醫院病房,安排友人母親入住,此外,黃另冒用香港富商李嘉誠的女秘書等人名義,向中衛口罩訂購成人及兒童口罩、酒精棉,幸未得逞。

台北地檢署依詐欺、偽造文書、洗錢、公司法、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頂替等罪起訴黃琪。

台北地院去年4月依洗錢等罪嫌,判黃琪1年4月徒刑,犯罪所得2317萬元宣告沒收,並認定黃琪近年來犯下多起假冒名人詐取財物犯行,「具犯罪習性」,命他強制工作3年,另外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部份,判刑1年2月,得易科罰金42萬元。

高等法院今年6月召開言詞辯論庭,黃琪當庭表示要撤回可易科罰金的5罪部份,並哽咽說,他幫劉女的忙,未詐取3000萬元,沒有拿到好處,「我做錯的,願意接受處罰,否則期望司法盼判無罪」。

高檢署指出,黃琪一人分多角,一再利用名人或有權力的人詐騙,之前犯下多件詐騙或偽造文書等案件,但都判刑太輕,根本未受到教訓,建請高院應從重量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